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2017)
签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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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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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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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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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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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发〔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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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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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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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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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精神,改革和完善本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北京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权责明晰、突出重点、放管结合、稳妥有序的原则,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要求,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进一步确立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更好地适应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新形势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三、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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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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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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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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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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