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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资委课题调研工作规则(2010)

签发单位: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签发日期: 2010-03-31
文件文号: 沪国资﹝2010﹞3
法律层级: 地方委办局文件
摘  要: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市国资委课题调研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转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提高服务企业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决策服务,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课题调研是指:经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决定,对影响本市国资国企改革的重大问题进行立项研究,总结国际国内的实践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指导意见或具体方案。 第三条 市国资委成立课题调研工作协调小组,由委分管领导及研究室、办公室等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对市国资委课题调研工作进行协调,推动全委调查研究工作;研究课题调研工作有关事项,提出意见建议;组织、协调力量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重大调研课题等。
关键词: 国资委;课题调研;工作作风
适用地域: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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