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投资的国有股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2014)
签发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签发日期: | 2014-03-04 |
文件文号: | 内国资产权字﹝2014﹞55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各用资企业及相关单位,内蒙古国资运营公司: 为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扶持自治区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投资形成的国有股权管理,促进自治区稀土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规范国有股权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我委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投资的国有股权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
关键词: | 稀土产业;调整升级;股权管理 |
适用地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