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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2014)

签发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
签发日期: 2014-04-21
文件文号: 粤府办〔2014〕21号
法律层级: 地方政府规章
摘  要: 根据《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现“九年大跨越”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3〕13号)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深入推动珠三角地区实现“九年大跨越”,现提出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7月底前基本完成本轮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加快《广东省行政审批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试点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立行政审批目录管理制度,实现县级以上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比2011年底减少40%以上。研究制定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年底前公布第一批11个省直单位权责清单和惠州市试点单位纵向权责清单。
关键词: 珠三角规划;工作任务;体制机制
适用地域: 广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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