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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吉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产权转让工作规范》的通知(2012)

签发单位: 吉林省国资委
签发日期: 2012-08-28
文件文号: 吉国资发产权〔2012〕70号
法律层级: 地方委办局文件
摘  要: 各出资企业: 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明确交易程序,规范交易行为,省国资委制定了《吉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产权转让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是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和合理流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制度保障,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各出资企业要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和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重要性,确保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依法合规、规范有序。
关键词: 出资企业;产权转让;监督管理
适用地域: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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