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产权转让工作规范》的通知(2012)
签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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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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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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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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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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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国资发产权〔2012〕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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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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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委办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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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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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出资企业:
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明确交易程序,规范交易行为,省国资委制定了《吉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产权转让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规范出资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是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监管,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和合理流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制度保障,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各出资企业要从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转方式调结构和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重要性,确保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依法合规、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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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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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企业;产权转让;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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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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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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