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党委报告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实施细则(2011)
签发单位: | 市国资委办公室 |
签发日期: | 2011-03-31 |
文件文号: | 京国资党发〔2011〕9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为规范市属国有企业党委报告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工作和民主评议新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工作,根据《关于贯彻<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的实施细则》和《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
关键词: | 选拔任用;领导人员;民主评议;通知 |
适用地域: | 北京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