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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2013)

签发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签发日期: 2013-06-08
文件文号: 内国资分配字﹝2013﹞88号
法律层级: 地方委办局文件
摘  要: 各盟市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工作协调小组: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指导意见》(内政发电【2012】3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经过各地有关部门艰苦细致的工作,目前,财政部已将落实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所需补助资金核拨我区。为尽快落实我区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问题,自治区财政厅将于近期下达预算指标。为进一步做好工作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键词: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待遇补助资金
适用地域: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2013).docx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