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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推动区管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

签发单位: 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签发日期: 2017-09-12
文件文号: 静委组【2017】118号
法律层级: 地方委办局文件
摘  要: 全国和本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国有企业公司章程。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扎实推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的通知》和本市《贯彻落实全国和本市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的要求,现就推动本区区管企业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键词: 静安区;区管国企;党建;
适用地域: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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