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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2017)

签发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签发日期: 2017-01-16
文件文号: 京政发[2017]7号
法律层级: 地方政府规章
摘  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剥离市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增强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促使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对市属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对市属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实行专业化管理,剥离市属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妥善解决市属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保障措施。
关键词: 社会职能;历史遗留问题;职工家属区
适用地域: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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