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的通知(2013)
签发单位: |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签发日期: | 2013-07-17 |
文件文号: | 渝国资发〔2013〕7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促进市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参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制定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是指市国资委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或代拟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够反复适用的各类文件,包括市国资委代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市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的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公布、翻译和评价等适用本办法。 |
关键词: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 |
适用地域: | 重庆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