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属企业煤炭营销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2012)
签发单位: | 山西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2-07-30 |
文件文号: | 晋国资党发〔2012〕25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加强省属企业煤炭营销工作的监督,营造健康和谐的营销环境,确保省属企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山西省煤焦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等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省属企业实行煤炭生产和销售相分离,建立集中统一的煤炭销售平台。 第三条 省属企业应建立营销系统信息一体化运营管理平台,实现业务操作流程网络化、公开化、透明化。 |
关键词: | 省属企业;煤炭营销;监督办法 |
适用地域: | 山西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