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国资委机关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2014)
签发单位: | 江苏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4-11-28 |
文件文号: | 苏国资〔2014〕107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加强委机关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预算执行,提高采购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监事会、各处室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属集中采购,由省级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之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之上的项目属分散采购,可由我委依法自行组织采购,或对外委托采购代理采购。 |
关键词: | 国资委机关;政府采购;预算执行 |
适用地域: | 江苏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