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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2007)

签发单位: 市国资委党委办公
签发日期: 2017-01-30
文件文号: 京国资党发〔2007〕2号
法律层级: 地方委办局文件
摘  要: 为进一步明确企(事)业单位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区县党委、市直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意见》有关精神,结合市国资委企(事)业单位党委实际,现就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出意见,主要事项包括:目标任务,指导原则,主要责任,工作措施,考核评价。
关键词: 党的建设;制度;通知
适用地域: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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