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6)
签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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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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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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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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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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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国资发〔2016〕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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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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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委办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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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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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2015〕170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我区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桂发〔2014〕16号)精神,准确界定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监管企业)功能,划分监管企业类别,有针对性地推进股权多元化、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定责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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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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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界定;国企改革;监管企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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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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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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