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的通知(2015)
签发单位: | 广东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5-12-14 |
文件文号: | 粤国资函〔2015〕1178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各省属企业: 为厘清信访与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推动信访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确保信访诉求能够依法受理、处理,根据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按照广东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我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资监管领域工作的实际,制定了《广东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及相关法律依据 |
关键词: | 监管企业;信访事项;法定办理途径 |
适用地域: | 广东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