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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实施分类管理意见的通知(2014)

签发单位: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签发日期: 2014-07-26
文件文号: 陕政办发﹝2014﹞112号
法律层级: 地方政府规章
摘  要: 对省属企业实行科学的分类管理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国资监管体系建设,促进省属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省属企业的发展定位和业务特征,准确界定不同企业功能,合理确定企业类别,分类实施差异化管理,是进一步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监管效率的必然要求;是进一步深化省属企业改革,有效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客观要求;是进一步促进省属企业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规律,推动国有资本市场化流动,实现国有资本动态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本效率的迫切要求。
关键词: 省属企业;分类管理;国企改革
适用地域: 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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