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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资委关于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开展管理提升活动的指导意见(2013)

签发单位: 吉林省国资委
签发日期: 2013-06-27
文件文号: 吉国资发评价〔2013〕55号
法律层级: 地方委办局文件
摘  要: 各出资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夯实发展基础,提高发展质量,增强发展后劲,省国资委决定,从2013年7月起,用3年时间在出资企业开展管理提升活动。现就活动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管理提升活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经过深化改革,转换体制机制,推进管理创新,出资企业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竞争能力不断增强,有力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为我省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应看到,出资企业的管理水平总体不高,管理基础比较薄弱,特别是与行业优秀企业相比,一些企业在管理观念、管理机制、管理方法、管理手段上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足,已经成为严重制约出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瓶颈。当前,我国经济增速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发展环境日趋复杂,对企业强化管理,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整体实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在出资企业中开展管理提升活动,全面提高管理水平,是出资企业应对复杂形势,渡过当前难关的现实需要,是出资企业强身健体,提升竞争力的内在要求,也是出资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支撑。
关键词: 出资企业;管理提升;企业发展
适用地域: 吉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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