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4)
签发单位: | 山西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04-10-25 |
文件文号: | 晋国资宣传〔2004〕46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新闻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决定精神,维护省国资委新闻宣传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加强和协调省国资委与各新闻单位的联系,推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参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新闻宣传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国资委新闻宣传工作是指以省国资委名义,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活动。新闻宣传工作应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
关键词: | 新闻宣传;国企改革;监督管理 |
适用地域: | 山西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