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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关于印发区县(自治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2013)

签发单位: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签发日期: 2013-11-20
文件文号: 渝国资发〔2013〕11
法律层级: 地方委办局文件
摘  要: 第一条 为加强对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指导监督区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指导监督,是指市国资委依照规定,对区县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实施的依法规范、引导推进、沟通交流、督促检查等相关活动。
关键词: 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实施办法
适用地域: 重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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