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资委课题研究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2014)
签发单位: | 贵州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4-05-14 |
文件文号: | 黔国资通法规﹝2014﹞63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资监管工作和国企改革发展中热点、重点及难点问题的理论研究,推动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理论创新,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研究分析能力,促进国资监管制度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国资委成立课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筛选确定课题、提出经费预算、组织课题评审。委课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委领导担任,委办公室、法规处、产权处、规划处、改革处、党建处、人教处、监事会处、纪委负责人为成员,课题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处。 |
关键词: | 国资委;课题研究;国资监管 |
适用地域: | 贵州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