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
签发单位: | 黑龙江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6-11-17 |
文件文号: | 黑国资规〔2016〕314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和促进出资企业投资活动,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出资企业,是指经省政府授权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在境内外从事的固定资产投资与股权投资。 |
关键词: | 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 |
适用地域: | 黑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