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改制重组工作指引》的通知(2009)
签发单位: | 上海市国资委办公室 |
签发日期: | 2009-07-06 |
文件文号: | 沪国资委办发﹝2009﹞33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为推进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稳妥、有序地开展,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 出资监管单位的改制重组,包括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单位、监管单位,拟采取设立、分立、合并、破产、解散,以及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改制重组行为。 |
关键词: | 国有企业;监管单位;改制重组 |
适用地域: | 上海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