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国资委机关、监事会参加驻村(党建扶贫)人员管理办法(2014)
签发单位: | 贵州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4-12-22 |
文件文号: | 黔国资党通﹝2014﹞43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根据省委党建领导小组《贵州省同步小康驻村工作管理规定》(黔党建办发﹝2014﹞6号)和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下发的《贵州省同步小康驻村干部考核评价办法》(黔党建办发﹝2014﹞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驻村和党建扶贫人员(以下简称驻村人员)的选调与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驻村的目的、原则及要求 |
关键词: | 国资委;监事会;驻村人员 |
适用地域: | 贵州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