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2012)
签发单位: | 山西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2-07-30 |
文件文号: | 晋国资党发〔2012〕24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加强对省属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监督,确保其权力正确行使,预防腐败行为发生,保障企业领导人员政治生命安全,维护出资人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省属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领导人员要树立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被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
关键词: | 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 |
适用地域: | 山西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