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国有企业实物和无形资产交易规则》的通知(2016)
签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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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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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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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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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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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国资产权〔2016〕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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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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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委办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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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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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实物和无形资产(以下统称资产)交易活动,保障资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秩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湖南省国资委关于促进监管企业国有产权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湘国资产权〔2015〕60号)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资产交易,是指各级国有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在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后,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公开竞价转让资产的活动。
资产交易方式包括动态报价、网络竞价、拍卖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三条 在湖南联交所进行资产交易的,应当遵守本规则。租赁权、经营权等资产权益的进场交易,可以参照本规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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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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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产权交易;国有企业;资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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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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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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