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出资企业2016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2016)
签发单位: | 黑龙江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6-07-12 |
文件文号: | 黑国资评价〔2016〕175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为进一步督促出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6年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不碰红线,不触底线,实施标本兼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
关键词: | 出资企业;标本兼治;生产安全 |
适用地域: | 黑龙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