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
签发单位: | 天津市国资委办公室 |
签发日期: | 2017-01-22 |
文件文号: | 津国资规划〔2017〕2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建立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推动市管企业规范投资管理,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防范投资风险,更好地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号)及《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6〕14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市管企业,是指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 |
关键词: | 市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 |
适用地域: | 天津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