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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北省股权托管业务规则》的通知(2008)

签发单位: 湖北省国资委
签发日期: 2008-06-16
文件文号: 鄂国资产权〔2008〕168号
法律层级: 地方委办局文件
摘  要: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国资委、省各出资企业: 为了加强国有控股、参股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管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推动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有序流动,促进公司发展,湖北省股权托管中心制定的《湖北省股权托管业务规则》,已经省国资委审核通过,现予印发,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股权登记托管是发展区域资本市场的基础。股权登记托管通过对股权的确权、规范登记,为进一步建立和发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有序流动打下了市场基础。有利于推进区域资本市场实现产权股权化、股权资本化、资本证券化;有利于促进投资者、融资方积极进入市场,拓宽投融资渠道,吸收社会资本推进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
关键词: 股权托管;业务规则;股东权益
适用地域: 湖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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