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资委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5)
签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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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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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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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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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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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国资产〔2015〕2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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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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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委办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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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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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建设,规范预算项目管理和预算支出程序,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与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相衔接,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黑政发〔2011〕8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黑政发〔2015〕23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的通知》(黑财企〔2011〕90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编报办法〉的通知》(黑财企〔2011〕94号)等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省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库(以下简称省国资委项目库)是指拟使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支持的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项目的储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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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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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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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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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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