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公务车辆 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2016)
签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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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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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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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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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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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国资办〔2016〕2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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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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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委办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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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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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机关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益,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15〕54号)、省车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省直单位公务用车保障范围和办法的通知》(闽车改办〔2016〕1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委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委机关保留的公务车辆,包括:委机关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正厅级领导干部用车(以下简称正厅级领导用车),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其它公务应急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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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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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车辆;车辆使用效益;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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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地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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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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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公务车辆 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2016).docx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