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2014)
签发单位: | 新疆自治区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4-06-30 |
文件文号: | 新国资产权〔2014〕232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企业担保行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确保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监管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监管企业,是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 |
关键词: | 国资委;监管企业;担保管理 |
适用地域: | 新 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