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2016)
签发单位: | 青海省人民政府 |
签发日期: | 2016-01-15 |
文件文号: | 青政办﹝2016﹞1 |
法律层级: | 地方政府规章 |
摘 要: |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科学地考核评价我省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讲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管理监督,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参照《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中组发~2009 317号),结合我省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委管理和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年度与任期综合考核评价。综合考核评价以年度考核评价为基础,任期考核评价为重点。任期考核评价周期为三年。 |
关键词: |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综合考评 |
适用地域: | 青海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