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前公示实施办法》的通知(2010)
签发单位: | 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签发日期: | 2010-02-04 |
文件文号: | 吉国资发企干〔2010〕4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为提高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扩大群众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选人用人质量,避免用人失察失误,根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关于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出资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示对象 省国资委在出资企业内部选任(推荐)的企业领导人员(包括法人治理结构成员和党委负责人、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拟任人选均实行任职前公示。 |
关键词: | 出资企业;领导人员;任职前公示 |
适用地域: | 吉林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