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3)
签发单位: |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签发日期: | 2013-01-05 |
文件文号: | 渝国资发 〔2013〕 2 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财务监督,规范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全面反映企业资产运营质量,正确引导企业经营行为,推动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资本回报水平,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照《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1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综合绩效评价,是指以投入产出分析为基本方法,通过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相应行业评价标准,对企业特定经营期间的盈利能力、资产质量、债务风险、经营增长以及管理状况等进行的综合评判。 |
关键词: | 市属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 |
适用地域: | 重庆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