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资委公文处理办法(2015)
签发单位: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签发日期: | 2015-03-01 |
文件文号: | 陕政办发〔2015〕3 |
法律层级: | 地方政府规章 |
摘 要: | 第一条 为加强省国资委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使之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2012年4月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公文处理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国资委的公文,是省国资委在实施国资监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依法履行职责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
关键词: | 国资委;公文处理;制度化 |
适用地域: | 陕西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