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外派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2014)
签发单位: | 福建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4-07-03 |
文件文号: | 闽国资监事〔2014〕94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规范外派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的日常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国有资产监管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及省政府《关于省属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工作的通知》(闽政〔2010〕2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由省国资委代表省政府派往所出资企业,依法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以财务、资产监督为核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实现保护国有权益的目标。 |
关键词: | 外派监事会;工作规则;国有资产监管 |
适用地域: | 福建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