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开展企业法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016)
签发单位: | 吉林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6-05-23 |
文件文号: | 吉国资发〔2016〕5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方便、快捷解决涉企纠纷,推进涉企纠纷解决机制创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等16家单位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等规定,经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共同推进我省企业法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现制定本实施意见。 |
关键词: | 企业;法律纠纷;诉调对接 |
适用地域: | 吉林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