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2015)
签发单位: | 中共中央办公厅 |
签发日期: | 2015-09-20 |
文件文号: | 中办发【2015】44号文 |
法律层级: | 国办意见 |
摘 要: |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进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继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5号)的同时,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现就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
关键词: | 国有企业;改革;党的领导;党的建设 |
适用地域: | 全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