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自治区国资委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通知(2015)
签发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签发日期: | 2015-05-06 |
文件文号: | 内国资办字﹝2015﹞86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我委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职责 1、办公室是牵头开展督查督办工作的职能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各处室完成政务督查督办工作; 2、各处室承担涉及本处室的相关事项的督查督办,实行任务到处,责任到人; 3、督查督办工作实行统分结合,对涉及多个处室的督查督办事项由办公室牵头督办,对专项事项由各处室办理,办公室进行督查。 |
关键词: | 督查督办工作;职能部门;工作效率 |
适用地域: | 内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