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监督检查办法》的通知(2011)
签发单位: |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签发日期: | 2011-10-12 |
文件文号: | 沪国资委评估﹝2011﹞448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切实有效地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国务院国资委第12号令,下称“暂行办法”)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关于对部分市属经营性国资实施委托监管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9〕〕45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国资委对市国资委管理单位(下称“委管单位”)以及对市属委、办、局等单位进行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督检查;也适用于市国资委委托监管单位(下称“委托监管单位”)对其下属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督检查。 |
关键词: | 国有资产;评估监督;产权流转 |
适用地域: | 上海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