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资委关于印发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2005)
签发单位: | 山西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05-02-24 |
文件文号: | 晋国资发﹝2005﹞2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各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监管工作,去年,省国资委印发了《关于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的暂行办法》(晋国资发[2004] 12号),对有效激励企业领导人员,发展壮大国有经济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如不具备实行年薪制条件的、享受企业领导人员待遇的等等,都需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为此,省国资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补充办法。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关键词: | 省属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 |
适用地域: | 山西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