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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2009)

签发单位: 上海市国资委办公室
签发日期: 2009-12-21
文件文号: 沪国资委法规﹝2009﹞680号
法律层级: 地方委办局文件
摘  要: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出资人和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实施意见所称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是指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仲裁以及可能引发诉讼、仲裁的案件:
关键词: 国资委;法律纠纷;案件管理
适用地域: 上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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