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2009)
签发单位: | 上海市国资委办公室 |
签发日期: | 2009-12-21 |
文件文号: | 沪国资委法规﹝2009﹞680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出资人和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 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实施意见所称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是指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仲裁以及可能引发诉讼、仲裁的案件: |
关键词: | 国资委;法律纠纷;案件管理 |
适用地域: | 上海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