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国资委派出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规范(2016)
签发单位: | 青海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6-05-26 |
文件文号: | 青国资监事〔2016〕127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围绕服务省国资委年度重点工作,各派出监事会根据所监管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对全年监督检查工作做出安排,明确监督检查的时间、企业、主要内容以及检查报告完成时限等。 第二条 派出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由各派出监事会主席审定后,于每年1月10日前送省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备案。 第三条 派出监事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编制监督检查方案,对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做出具体安排。 |
关键词: | 国资委;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 |
适用地域: | 青海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