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1)
签发单位: | 天津市财政局 |
签发日期: | 2011-08-29 |
文件文号: | 津财企一〔2011〕10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加强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市政府《关于我市市属企业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津政发〔2010〕5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国资委及其他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部门所监管或所属的国家出资企业(以下简称市属企业)适用本办法。 |
关键词: | 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 |
适用地域: | 天津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