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2014)
签发单位:
|
广东省人民政府
|
签发日期:
|
2014-08-21
|
文件文号:
|
粤办函〔2014〕410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政府规章
|
摘 要:
|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4〕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4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坚持改革创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
(一)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快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推进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强化省级食品安全政策和标准制定职责。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加快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和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机构,充实基层协管员队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加快推进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到位。
|
关键词:
|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改革创新
|
适用地域:
|
广东省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广东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2014).docx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