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2014)
签发单位: | 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签发日期: | 2014-11-06 |
文件文号: | 义国资委发〔2014〕86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所出资企业监事会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国有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监事会由市政府派出,市国资委受市政府委托负责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监事会和有关部门的联系。 |
关键词: | 国有企业;监事会;法人治理 |
适用地域: | 浙江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