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管企业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16)
签发单位: | 天津市国资委办公室 |
签发日期: | 2016-08-22 |
文件文号: | 津国资产权〔2016〕20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各市管企业,有关单位: 《市国资委关于规范市管企业选聘评估机构工作的指导意见》(津国资产权〔2014〕104号)实施以来,市管企业建立了评估机构备选库,评估机构选聘和使用工作逐步规范。为进一步加强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促进评估机构独立、客观、公正执业,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管企业应当进一步健全评估机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执业质量评价标准及考核体系,综合评价评估机构执业质量,动态管理评估机构备选库。 |
关键词: | 市管企业;评估机构;备选库管理 |
适用地域: | 天津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