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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出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运作规程(试行)》的通知(2016)

签发单位: 黑龙江省国资委
签发日期: 2016-08-09
文件文号: 黑国资党〔2016〕55号
法律层级: 地方委办局文件
摘  要: 为加强出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暂行办法》(黑国资党〔2015〕40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出资企业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动议   出资企业领导人员(不含纪委书记)职位空缺或工作需要时,由党委主要领导提出启动工作意见;或经党委主要领导同意,由分管干部工作副书记(以下简称“分管副书记”)或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门提出启动工作建议。
关键词: 出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
适用地域: 黑龙江
黑龙江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印发《省国资委党委管理的出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运作规程(试行)》的通知(2016).docx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