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2015)
签发单位: | 陕西省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5-05-14 |
文件文号: | 陕国资发〔2015〕5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了规范陕西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员选聘与管理行为,依据《陕西省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办法》、《陕西省国资委选聘中介机构暂行办法》、《陕西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当期监督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介机构是指提供企业财务、审计评估等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的法人组织;专业人员是指协助检查企业财务的专门人员。 第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选聘中介机构或专业人员,应遵循公开、择优、信用、质量的原则。专业性较强或有特殊要求的检查项目聘请中介机构,年度集中检查、专项检查等例行性检查,聘请专业人员。 |
关键词: | 国有企业;监事会;选聘管理 |
适用地域: | 陕西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