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2014)
签发单位: | 义乌市国资委 |
签发日期: | 2014-04-05 |
文件文号: | 义国资委发〔2014〕13号 |
法律层级: | 地方委办局文件 |
摘 要: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有效规范我市国有企业(以下称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义乌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属国有企业(含相对控股和间接控股)。国有资本参股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应遵循计划管理、成本控制、自主录用、公开公正的原则,形成国资委有效监管、企业自主用人、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机制。 |
关键词: | 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 |
适用地域: | 浙江省 |